关于合作开展“信息化应用能力校园竞赛”的通知
各社会培训机构、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推动院校信息技术类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培养在校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应用信息化知识的能力,吸引、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决定联合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 “信息化应用能力校园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
发起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二、竞赛项目
全国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现有科目
三、合作条件
承办单位:
有意向并有能力承办活动的国内各教育机构可向活动发起方提出申请,经中心确认后承办本地区的竞赛活动。
合作主办院校: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国内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需事先向活动发起方提出申请,经中心确认后方可参与。如有省级承办单位的省份,可直接向本省承办单位提交申请。
参赛人员: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参赛人数:申报合作的单位,可从竞赛项目中选择一项或几项作为竞赛项目,要求每个选中的竞赛项目参赛人数不少于100人。
四、竞赛报名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申请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2011年5月30日,活动举办时间和地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和承办单位共同确定。
五、竞赛内容和命题
竞赛的内容及命题主要采取从全国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总题库中抽取和竞赛参与院校命题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初赛内容采用全国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相关科目的试题,决赛采取参与单位自行命题并由主办方审批生效的方式,决赛命题应本着突出动手操作的原则,目的在于考核参赛选手的实践能力。
六、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化应用能力校园竞赛”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信息化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希望各组织单位将竞赛与院校的专业训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推动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应用。
七、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10-88252032 分机850、865、828
技术支持电话:010-88252032 分机805
传真:010-88254205(申请表请填写并加盖公章)
E-mail:ncae@ncie.gov.cn
大赛网址:http://www.ncie.gov.cn/ncae
附件一:活动支持
附件二:“信息化应用能力校园竞赛”合作意向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